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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37
- 處分日期
- 2024/11/25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係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38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9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4.8,懸浮固體:555mg,鎳:0.783mg/L,化學需氧量:21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懸浮固體:30mg/L,鎳:0.7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一六六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166巷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