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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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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誠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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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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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2/06
- 違規日期
- 2024/09/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6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德義段269、270、270-1、270-2、270-3、270-4、270-5、270-6、270-7、270-8等10筆地號施作「誠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施作,工程施作產生之廢水應由管線收集後至沉砂池沉澱處理後,再以泵浦抽送上層澄清水,經由外接水管排放,惟現場查察發現廢水未經沉澱處理,而係利用泵浦抽送後,逕經由管線排放至周界外溝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德義段二六九、二七○、二七○之一至二七○之八地號等一○筆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德義路段269、270、270-1....270-8地號等10筆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