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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異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7001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7/19
違規日期
2017/05/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稽查時現場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操作中,設有電鍍設施區(E001~E008)、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且有機溶劑、酸鹼液總實際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105年1月至105年12月),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9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四二○巷四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420巷4號1、2樓
統一編號
285453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