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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1/03
- 違規日期
- 2023/06/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板橋南雅分公司領有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5**-**號),查獲廢水收集處理流程單元「抽水池4(T01-18)及消毒池(T01-19)需進行抽取有機性污泥(D-0901)之作業」,惟許可文件未登載,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