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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20-113-04002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4/24
違規日期
2024/02/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高雄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並設有廢氣燃燒塔(AA01),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燃燒塔於113年2月24日約10時起,母火監測值降至約攝氏40-60度,顯見母火已熄滅,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廢氣燃燒塔之母火不可熄滅」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統一編號
042122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