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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敏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21-106-06008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6/30
違規日期
2017/06/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5年1月出廠的***-110號營業貨櫃曳引車,於106年3月23日行經本市安定區海寮里126-43號對面,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5月10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6年7月10日在案,該車輛於106年6月15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6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二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統一編號
811510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