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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2/06
- 違規日期
- 2023/08/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再利用機構,再利用項目為廢鋁(R-1304),查核時現場發現有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棧板、廢耐火材貯存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於112年2月4日更換完成,惟皆未依實際產出、貯存情形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二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