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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27
- 處分日期
- 2025/02/21
- 違規日期
- 2024/10/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7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田中食品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7-05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17-02號),經環境部於113年10月17及10月18日會同本縣環境保護局與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執行貴公司(田中食品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移動床鍋爐(E004)排放管道 P003戴奧辛採樣檢測,採樣時移動床鍋爐(E004)正常運作,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0.774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新設污染源0.5ng-TEQ/Nm³)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2項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罰法第5條但書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興工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一段7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