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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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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萬興畜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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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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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20046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違規日期
- 2018/10/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3,84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畜殖場土壤處理之蓄水池因阻塞致疏漏於放流水道,由放流口排放至溝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另於疏漏至放流水道在由放流口排放至溝渠前經採取放流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94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為1,96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及生化需氧量為220mg/L(放流水標準8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840元整,台端應於108年1月20日前,檢具廢水疏漏改善措施相關證明文件,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從一重處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萬興里農場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萬興里農場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