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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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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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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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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4/09/06
- 違規日期
- 2024/04/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4月8日派員至本市楠梓區高楠公路899之3號稽查,發現瞬間瓦斯異味,依據現場風向西風,往西沿線巡查,查獲貴廠廢水槽區,該址正在進行廢水油槽(外觀噴有P51字樣)抽油泥作業,發現持續瓦斯異味,現場設有抽氣設備,設備運轉中,惟未妥善完全收集致產生異味逸散至大氣中,該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899之3號、高楠公路888巷、高楠公路90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