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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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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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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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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8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違規日期
- 2019/07/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1. 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厚),記缺失10點。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沖洗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出入口髒污),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臨港大道沿線及64號快速道路往商港路方向兩側工地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2K+606~5K+000段.7K+000~8K+165段新建工程(道路)F105FN4002-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