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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違規日期
- 2022/1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28號旁承攬秀才窩幹線中山南路(太平橋)護岸新建應急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6日派員至本市社子溪勘查,目視溪水為泥黃色,沿上游巡視至該工程,稽查時查獲貴公司該工程將鋼軌樁內之泥水,使用抽水馬達抽取後排放至社子溪中,另現場使用挖土機挖除土方作業,致社子溪呈泥黃色且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興華一街三八八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南路28號旁社子溪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