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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4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違規日期
- 2019/0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307-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3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增設顎碎機、篩選機及1處堆置場,皆與許可證(頁次:5/18)核定之製程流程圖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8年6月28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改善證明文件送至本府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二段五四五巷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二段五四五巷一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