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首頁
-
新北市
-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7-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違規日期
- 2018/06/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主辦之「淡江大橋及其聯絡道路2K+606~5K+000段.7K+000~8K+165段新建工程(道路)」(管制編號:F105FN4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總計達3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及臨港大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