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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50028
- 處分日期
- 2022/05/25
- 違規日期
- 2022/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清運車輛(KEB-7588)於本(111)年4月20日下午17日26分清運「東緻股份有限公司」進廠之廢棄物(D-0299、D-1801),經本廠(仁武廠區)代操作廠商達和公司平台稽查發現夾雜電纜線皮及電路板,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暨「高雄市環保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三條第(五)項規定,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會結里河堤路三段四五七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仁武垃圾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