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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36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違規日期
- 2018/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青年廠)(地址: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123號)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青年廠)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於104年8月1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83-02號),依規定應於105年8月12日前完成第一次定期檢測作業,惟貴公司(青年廠)遲至106年6月23日始完成首次定期檢測作業,另排放管道(P001、P008)106年度定期檢測未於執行定期檢測後30日內完成申報,上述情事皆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因貴公司(青年廠)定檢及申報作業皆已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青年廠)定檢及申報作業皆已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青年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