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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2/10
- 違規日期
- 2021/12/1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本府於110年8月10日核定貴公司所提之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定稿本),依據前開計畫,貴公司應於核定後第4個月內提送土壤離場處置計畫書至環保局審核,合先敘明。惟查,貴公司並未於整治計畫核定後第4個月內(110年12月10日)前提送土壤離場處置計畫書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已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