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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7/23
- 違規日期
- 2019/05/29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7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環境監測部分,貴公司僅提供至106年7月之監測報告書,迄今仍未檢送施工期間106年8月(含)以後之環境監測報告,顯未依新北市政府101年11月6日北府環規字第10127677181號公告審查結論公告事項六略以:「…施工期間之環境監測計畫應於監測次月內提送本府環境保護局…」切實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一○○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段1630、1634地號等2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