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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5/23
- 違規日期
- 2019/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例行性勾稽,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廠於108年2月26日產出一批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5.19公噸,委由「昂得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9A057010800011),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50日(108年4月15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35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一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一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