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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4/14
- 違規日期
- 2019/1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11月22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環湖路232號稽查,於該公司廠房周界東南側位置(毗臨仁安三巷),發現有廢污水從圍牆下側直接排入仁安三巷之灌溉溝渠中造成污染,嗣會同該公司入廠查察,發現垃圾壓縮車正以高壓清理槍進行車輛內外部清洗作業,惟清洗後廢污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直接由地面漫流至廠區東南側周界處後排入仁安三巷之灌溉溝渠內,惟上述廢(液)水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德智里山東街一一七巷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環湖路2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