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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35
- 處分日期
- 2024/05/10
- 違規日期
- 2023/08/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2年8月22日18時17分許前往本市柳X區工X路10號址巡查,現場發現廢塑膠(R-0201)、廢人造纖維(R-0801)、紡織殘料(R-0802)等再利用廢棄物堆置於貴公司廠房前空地及對面空地,經查貯存地點、設施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同,涉及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定內容不符變更使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工五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