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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違規日期
- 2019/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2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製程產生之廢木材,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照片),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新工三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三路16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