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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鴻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苑裡廠

文號
30-113-050010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5/21
違規日期
2024/02/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生化需氧量濃度34.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92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八四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錦山84-1號
統一編號
861928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