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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2/29
- 違規日期
- 2020/1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4日派員至公司辦理「商喬企業有限公司等168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查核結果,發現該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二)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一級標準80%;(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共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東興路五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四維街28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