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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後期委託開發、使用收益處分及管理案」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9日派員現場複查,複查結果: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現場未改善完成,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現場未改善完成,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已設置洗車台,但未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止廢水溢流之防制設施)、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第81條第2項,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一一二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段豐稠小段61地號等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