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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8-12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1/03
- 違規日期
- 2019/10/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民眾陳情台端(即彌聲工作室,本市林森路278號地下1樓)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台端於108年10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5日進行限期改善複查,於18時57分現場量測噪音之均能音量72.9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67dB(A)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育英里林森路二七八號地下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北區育英里林森路278號地下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