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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昌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8001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8/31
違規日期
2016/1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領有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核准將處理後之資源化產品(玻璃纖維) 銷售予水泥業者或再生仿木相關業者,經查發現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將上開產品販售予同燿有限公司(非水泥業者或再生仿木相關業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一段一○六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東海街1-5號
統一編號
866657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