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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1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1/04
- 違規日期
- 2017/11/1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06年11月現場運作紀錄,係以公司自行製作之(鉻酸,檢驗用量庫存表)進行紀錄,該表未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19日修正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方式製作,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一七號七樓之八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