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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13-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7:高雄市鹽埕區大公路47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36 CFU/100 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6 CFU/100 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7:高雄市鹽埕區大公路47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36 CFU/100 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6 CFU/100 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鹽埕區大公路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