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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11
- 違規日期
- 2019/01/1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8年1月10日於正佑公司場外整治井查獲有一管線將水注入整治井中,與所核定之控制計畫整治方法不符,並於抽出地下水之處理設備放流處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放流水重金屬鉻濃度為0.56mg/L、重金屬鎳濃度0.62mg/L,分別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0.25mg/L及0.5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08-050001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21巷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