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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朗興業有限公司

文號
42-108-01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09
違規日期
2018/05/24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2日抽驗臺端經營之「澄朗興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於106年1月12日生產製造之環境用藥「免警蟑殺蟑堡」(環署衛製字第1495號,批號:W602)結果,實測硼酸成分含量為60%W/W,與核定有效成分含量(應為68%W/W)誤差達-11.76%W/W,與容許誤差範圍(±2.5%)不符,係屬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所稱劣質環境用藥,且經本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查核,確認該批產品係由貴公司生產製造。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6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一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一街一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