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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光畜牧場
- 文號
- 30-107-070020
- 處分日期
- 2018/07/23
- 違規日期
- 2018/05/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現場原廢水經固液分離機後,以一管線連接至厭氣池前方槽體,經業者表示,達一定水位後再由此未知槽體將廢水排放至厭氣池,與許可登記流程不符。再查最終沉澱池有一管線將廢水送回至曝氣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又厭氣池前方未知槽體有一管線,將此槽體廢水回送至廢水池,亦無登載於許可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將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五二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