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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6/16
- 違規日期
- 2022/05/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通報並提供照片,發現貴公司廠內有火警及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本局人員遂於111年5月19日10時12分入廠查察,經查係貴公司廠內於9時40分進行M01製程之廢液分配節流器旁結構物(鋼構)切除作業時,因以氧乙炔熔接設備切除過程中,火星噴濺引燃現場放置之工作物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未設置適當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25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