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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

文號
20-111-120002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12/20
違規日期
2020/12/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鹿草焚化廠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P101、P201氮氧化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之累積時間超過2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9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一○鄰馬稠後農場六○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馬稠後農場6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