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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違規日期
- 2020/07/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輝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查核案,本局人員於10:3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會同水保科、空保科辦理聯合稽查,該公司提供D-0699廢紙、D-0699廢紙、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之清除、處理合約書。另查公司使用空污防制設備-連續式吸脫附連續冷凝處理設備。廢氣經冷凝處理後產生甲苯回原製程使用,惟未將前述處理方式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次查,該公司於上網申報甲苯使用量於109年1、2、4、5月份皆申報"0"與該公司提供之工作紀錄表現場使用紀錄內容不一致,未依規申報實際使用(僅申報購置量與空保科申報使用量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該公司貯存區未有廢棄物中文貯存標示,惟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現場予以告發裁處,經該公司代表人許文紀確認無誤。(該公司不方便影印工作紀錄)3.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東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東路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