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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違規日期
- 2019/07/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40-04號)其他塑膠製品(電木板)製造程序(M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下料區E017廢氣排放管線,有不明開口廢氣逕排放於廠房內,未依許可登載流程收集至防制設備A001廢氣焚化爐處理,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東路二段8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大農里環園東路二段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