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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47
- 處分日期
- 2024/05/29
- 違規日期
- 2023/06/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建業路31號從事氨化學製造程序(M03),屬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原任專責代理人員黃○○於112年5月21日離職,惟貴廠遲至112年9月27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代理人員註銷及設置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30912006),未於更動日15日內向本局重新申請核定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所訂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