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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6/14
- 違規日期
- 2022/04/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4月7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事業廢棄物申報110年2月及12月廢鑄砂申報收受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及收受貯存量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前月收受貯存量+當月再利用聯單+當月營運紀錄量-當月原料使用≠當月收受貯存量),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1年6月14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修正上述日期區間廢鑄砂申報收受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及收受貯存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