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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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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7/02
- 違規日期
- 2018/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106年6月至107年5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上述日期區間長期申報廢棄物零產出且無申報相關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聯單資料紀錄;惟經本局107年6月4日派員現場查核時,發現廠區內貯存有製程產出之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約25Kg,明顯未確實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之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量等資料。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7年7月2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情形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