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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益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10020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1/07
違規日期
2017/04/14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八達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802-00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14mg/L (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頂坪路一四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靜安路四段二三號一至四樓
統一編號
3611592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