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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1/20
- 違規日期
- 2024/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新港鄉番婆段安和小段585、586地號土地之鶴祥能源有限公司畜牧設施興建工程,屬第一級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5日派員稽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發現其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函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第9條裸露區域:第一級營建工程,防制設備未達裸露面積之百分之九十以上,記缺失4點,共計缺失8點,並限期於113年12月13日前改善完成。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6日前往複查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六腳鄉潭墘村潭子墘八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番婆段安和小段585、58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