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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06
- 處分日期
- 2021/07/05
- 違規日期
- 2019/10/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助調查有關安南區南興段1047-1地號農地非法貯存廢棄物情事。依據該局函送資料中,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F-8286於108年9月3日於上述地號進出,惟當月申報之營運紀錄未有申報該筆清運紀錄,查其未確實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三五五巷八三號五樓之一五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