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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全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文號
30-107-03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3/21
違規日期
2017/05/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9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三廠洗滌塔(A001)廢水直接以管線排入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外溝渠,未經本府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廢水;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水溫:42°C,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福源路一三八之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福源路一三八之二號
統一編號
1400048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