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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嘉實業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20-108-11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1/27
違規日期
2019/01/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污染源-熱定型機(E102)產生廢氣於進入空氣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處理前,逕由污染源-熱定型機(E102)與管線銜接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導致污染源逸散至大氣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合圳北路二段四七三巷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二段473巷50號
統一編號
866627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