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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祥畜牧場

文號
30-110-03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3/11
違規日期
2021/01/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7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57倍、生化需氧量33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1.125倍及化學需氧量148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23.67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4月2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1月13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光雲村長壽巷一五弄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段111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