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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00009
- 處分日期
- 2019/10/07
- 違規日期
- 2019/06/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6月28日函提報「閉路電視錄影系統配置改善計畫」,惟未於上揭管理辦法發布實施之日(107年12月22日)起6個月內(108年6月22日前)完成錄影系統設置改善,並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1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東路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