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110010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違規日期
- 2021/09/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0日18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之廠區稽查,現場堆置事業廢棄物因不明原因起火,且有反覆復燃情形,經轄屬消防隊協助滅火後,貴公司因未妥善阻絕消防廢水溢流,致污染周界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自立二街一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民生段352、352-2、355-1地號
- 統一編號
- 4287084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