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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暉行

文號
41-108-01007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11
違規日期
2018/11/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行所有號牌「636-TF」自用大貨車駕乘人於行經違反地點有拋棄一般廢棄物(廢寶特瓶)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仁里里工業街二巷一五之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山區南100線(近台電公司頂窩東新高幹165電桿)道路
統一編號
8768517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