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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5/03
 
            
            
                
- 違規日期
 
                - 2023/1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72號),查貴公司於112年9月份有清理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梨山分隊舊廳舍拆除工程產生之營建混合物,惟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內容進行申報三聯單或營運紀錄,並經本局於112年12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確認,上開違規事實無誤,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洲里神洲路八五二巷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洲里神洲路八五二巷六八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