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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芳畜牧場

文號
30-111-10002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0/28
違規日期
2022/09/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廢水最大核准量10CMD,經本局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每日廢水操作紀錄表,發現貴場111年9月27日抄寫放流水錶讀值17675m3,當日核對放流水錶讀值為17714m3,相差39m3已超出許可核准最大量,未依許可登記內容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案於111年9月28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508)限期111年10月12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1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里八老爺一一五之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716、717、71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